江西省8万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精选5篇)-九游会网址j9

2024-01-12 09:06:52 教师资格证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江西省8万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感谢网友“viomaple”向本站投稿了5篇与“江西省8万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相关的素材。

篇1:江西省8万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

江西省8万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

考生年轻化特点明显

今年申报者中,25岁以下申报者有36734人,在籍学生报考人数为28910人,其他社会从业人员为16000余人,较去年均有所增长。

本报南昌讯 记者黄小路报道:2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数共有80702人,相比去年的71600人,多出了近万人。

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社会类人士今年申报的所占比例增加,其中不乏公司主管、民营企业中层等白领人士。据分析,教师这一职业稳定、社会地位高、假期多、待遇也在逐步提高,不比公务员差,这是吸引很多白领人士申报资格证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不少申报者对教师这份职业的'艰辛并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很多人仍把教师职业看成是铁饭碗。对此,省内教育界一专家表示,事实上,教师职业也充满了竞争和挑战,并非是铁饭碗,国家对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发放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面对申报者突增,鱼龙混杂的现象将不可避免。省教育厅师资处一位人士认为,目前教师资格证的一证终身制应该改变。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在此过程中有些老师必然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而我国目前的教师资格有效期没有时间限制,现行的法律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没作出规定,使得教师资格成为事实的终身制,因此应明确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实行定期的认证制度,这样才能保持教师队伍的长期稳定性和高水平。”

篇2:南京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申报公告

南京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申报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苏教办师[]47号《关于做好20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南京市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南京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按照网上信息采集、准备申请、现场受理申请报名、审查认定、证书发放等阶段实施。网上信息采集阶段,月1日―7日由教师资格申请人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有关信息;准备申请阶段,网上填报信息并已被确认的申请人,于2009年12月20日―25日上网下载通知及表格,按“现场受理通知”的要求准备申请;现场受理申请报名阶段,2010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现场受理通知”),教师资格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审查认定阶段,2010年4月下旬―5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现场受理材料凭证回执单”),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有关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并对所有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证书发放阶段,2010年5月20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认定结果及审查认定人员的领证事项(详见“南京市教师资格申请简易流程”)。

二、申请报名要求

1、南京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负责全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负责全市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南京市白下区教育局负责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就读学校为单位,按申请资格的种类分别到白下区、玄武区、鼓楼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集体报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信息; 其余申请人均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信息。

2010年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上网填报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一个填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填报信息前,应仔细、全面了解我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办理流程,认真解读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和常见问题解答。

3、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今年,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我市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苏教办师[2009]47号《关于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2009年12月1日―9日,组织网上考试报名,2010年2月27日,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详细查看>>>>南京市2010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

申请教师资格当年年龄不满50周岁的.申请人,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取得经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的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的等级证书,方可申请报名。

各区县普通话测试站负责普通话培训工作,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接收全市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南京普通话培训测试网”网址:)。

五、体检

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为南京市第一医院,(地址:秦淮区长乐路68号)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 7:30―10:30,联系电话:52271004、52217740。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2010年1月1日―3月25日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南京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目录等内容,详见 “南京教育信息网”,网址:www.nje.cn/jszg/default.asp。

南京市教育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篇3:海南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时间通知

海南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时间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近日就20认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发出通知,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教师。

符合认定范围的人员获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后,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后,认定员级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认定助理级资格,硕士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满3年及博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资格。资历计算截止为当年度的年12月31日。

省教育厅所规定的材料受理时间为:年11月25日-30日,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篇4:江西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违规处理

(一)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查工作渎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篇5:江西省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的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高等学校要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学校要加强领导,协助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预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对2012年应届毕业生(含本人户籍在江西省的`成人、自考、函授毕业生以及硕(博)研究毕业生),学校应为其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使他们能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下一程序。学校要把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作为事关学校和谐稳定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各高等学校要提前告之毕业生,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含国家“特岗计划”)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是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前提条件。“两学”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师资格证书颁发前,“两学”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效的考生,网络打印成绩单科合格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验盖印确认,可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相关程序。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得接受社会中介(公司)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严禁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严禁与中介机构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对群众举报的非法中介,查实后,要报告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审核申请者的学历证书,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应予收缴,并记录名单和身份证号,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把握认定条件,严格认定程序,周密组织安排。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严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严把面试试讲质量关,注重思想品德考查,做好网上认定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规定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向同级财政申请,及时、足额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安排到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做好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